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.大家表达对遇难同胞的沉痛悼念!

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

 
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  国务院公告

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
全国哀悼期三日内不得发布和讨论任何不和谐帖子和回复,请大家切实执行。
本贴做为对此次地震中遇难同胞的集体悼念追思贴,今日起到21日置顶三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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